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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定程度上会对双方当事人身体上有一定的损伤,导致不能正常上下班。那么车祸造成的误工费怎么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车祸造成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一)误工费的一般计算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有固定收入的人的误工费的计算
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
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造成人员伤亡,受伤的人就会需要别人护理。那么车祸造成的护理费怎么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车祸造成的护理费怎么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一)护理费的一般计算标准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实际护理期限超过规定的处...
车祸误工费如何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0条对误工费的计算规定了相关标准和依据。误工费由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一、时间确定:1.住院治疗期间,误工时间以住院时间为准。2.出院后仍需休养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二、误工标准: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操作中,受害人要提供事故前后收入减少的证明(如个人所得税证明)。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不能举证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生活中,发生工伤后肯定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毕竟受伤者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等身体休养好之后才能返回单位工作。那么在疗伤这段时间没有收入,在理赔问题上就要求赔偿误工费。至于工伤赔偿误工费怎么计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怎么算?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交通事故诉讼费按照件数进行计算,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都需要赔偿护理费。那么,交通事故护理费怎么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赔偿护理费是必要的,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如下:
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护理费怎么赔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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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误工费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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