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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发生车祸应赔偿哪些损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1:46:49 0人浏览

导读:

拼车是指相同路线的几个人乘坐同一辆车上下班、上下学、长途、旅游等,且车费由乘客平均分摊的出行方式即为拼车。车主在自己出行时可以顺路带一些同路人,从而节省养车钱,也给他人带来了方便。那么,拼车发生车祸应赔偿哪些损失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拼车发生车祸应赔偿哪些损失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规定来作出相应的决定、处罚。那么拼车发生车祸应赔偿哪些损失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拼车发生车祸需要赔偿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构成伤残的)、死亡赔偿金(造成死亡的)、残疾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

  •       拼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

      在私家车不断增多的今天,搭朋友的车一同外出办事游玩已经司空见惯,但万一出现事故该如何处理,则是很多人都没有想过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拼车出行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判司机赔偿一同出行不幸死亡的朋友家属59.65万元。

      案例:2006年12月14日,张某与王某同约各自女友黄某、晓玉,共乘轿车出去游玩,张某当司机。可是刚驶出市区,张某就驾车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撞向对面人行道上的街道大树,晓玉被抛出车外,当场死亡。经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肇事5个月后,晓玉父母将张某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赔偿晓玉69.95万元,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辩称,本次事故是车辆自行撞大树的单方事故,晓玉是肇事车辆上的乘客,不属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第三者范畴,晓玉...

  •   随着私家车的数量不断增多,交通事故也已经是屡见不鲜了,这个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发生车祸可以索要哪些赔偿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发生车祸可以索要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财产损害赔偿...

  •   拼车出了交通事故索赔的流程与网约车出交通事故的索赔流程一致。虽然拼车是将几个订单整合为一个。但是,每一个乘车人都是作为一个订单的主体来运营乘坐。所以在法律上,拼车交通事故的索赔也是按每一个订单来受理赔偿。那么拼车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索赔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拼车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索赔?

      对于拼车或搭车旅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拼车一方或提供搭车机会的司机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么该司机应该对搭乘人员因交通事故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便是完全无偿的拼车或搭车,对于事故负有责任的司机也无法免除法律责任,只不过相对于有偿的搭车服务,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对较轻而已。在拼车或搭车活动中,还涉及到保险问题。众所周知,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而拼车人员或搭车人员显然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当前,参与到搭车...

  •   【法律咨询】

      我和张先生是一对“单双拼车”的伙伴,二人“拼车”上下班。2010年7月10日,轮到张先生开车载我上班,由于张先生在头天晚上喝酒过多,身体不适,张先生便让我帮忙开车,但我对张先生的车不熟悉,一开始我拒绝了他的要求,后在张先生一再要求下,我答应替张先生开车,途中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受害人陈某受伤,经医治花费医疗费等费用共2万多元,保险公司以张先生的车辆未续交交强险、事故车辆不在保险期间内为由拒绝赔偿。这种情况下,这笔赔偿费用该谁出呢?

      【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包括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受害人、保险公司。但因张先生的车辆未续交交强险,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张先生和李女士及陈某为相关当事人,虽然在拼车的当天应当由张先生开车,但因李女士和张先生已经达成口头协议,由李女士...

  •   拼车出行图方便,但隐患多。隐患之一便是,若出现交通事故,拼车人将得不到车险保障。

      车辆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障范围、保险金额方面都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而拼车人不能获得赔偿。

      另外,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针对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表面来看,可对拼车人进行赔付,但是该类车险“责任要约”中明确规定,“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因此,拼车人还是很难获得赔偿。

      专家建议,拼车人应通过购买意外险来获得相应保障。

      编辑: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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