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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8-06-12 15:03:36 0人浏览

导读: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保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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