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去哪里办理

夫妻离婚去哪里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4:56:02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夫妻离婚去哪里办理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去哪里办理
  •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办理法定的手续。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夫妻离婚去哪里办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回到原登记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办理。

      法院诉讼离婚, 有法律规定的属地要求,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长期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夫妻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协议离婚就应当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若是诉讼离婚一般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那么在几类情况下,诉讼离婚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情况:(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特别提示的是,经过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的不需要再去民政部门拿离婚证。

  • 夫妻异地在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异地起诉离婚首先当事人带上诉讼所需要的材料到被告方的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法律快车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这是由法律快车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主页:http://www.lawtime.cn
  •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离婚方式: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 夫妻双方均在异地办理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不能通过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不管是异地离婚还是同地离婚,都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办理,没有第三种方式可供选择。那么夫妻一方在异地如何离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夫妻一方在异地如何离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异地离婚也分不同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信金国律师。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要求原告就被告,也就是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起诉。离婚诉讼也是一样。

      具体来说,如果夫妻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户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总体来说,判断夫妻异地离婚案件的管辖和收集证据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咨询律师来确定您可以在哪里起诉离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如果一对夫妻的感情走到了尽头,他们必然会选择离婚,在离婚初期,他们为了尽快的分开,必定很好的签订离婚协议,但是当冷静下来之后,又会对当初的规定提出异议,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那么撤销离婚协议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呢?接下来去学习一下吧。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协议可不可以...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