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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交通事故常常发生在我们身边,责任人必须要做好承担一切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责任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
车主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一定要谨慎安全驾驶,不要出现一些不良和违法驾驶行为不然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依据有哪些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
核心内容: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因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所有人、肇事司机所在单位等主体均负有不同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中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体的情况: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未改变,车主也是车辆...
摘要:尽管各国关于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有所不同,但大体上仍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基本要件。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特征,请看下文。
一、行政侵权的主体特征(一)国外侵权主体的范围及特征
大多数国家赔偿法均将“政府机关”或“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侵权行为的第一要件,即只有政府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侵害他人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对“行政机关”的理解是有较大差异的。
奥地利国家赔偿法将侵权主体界定在“联邦、各邦、县市(区)乡镇及其他公法上团体及社会保险机构”,简称“官署”范围内。凡是以这些官署的成员执行法令故意或过失违法侵害他人的财产、人格权时,依民法规定由官署负损害赔偿责任。所谓有官署成员,系指依职权执行公务的人员,包括所有执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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