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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4:18:06 0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是一种鉴定结论。那么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是一种鉴定结论。那么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一)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二)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三)目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

  •   核心内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做些详解,希望可以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

  •   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办

      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判决书下来不服的,分情况处理:1、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判决送达后即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   导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公安局交通部门称,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只起证据作用,其本身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只起证据作用,其本身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到底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可以起诉,是否适用复议前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应该对复议和诉讼的权利进行了规定.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对公安交警责任认定不服的,得提起行政复议,但不得对之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的结果不服者,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在民事诉讼方面,原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有一个文件,其内容大致为,...

  •   随着汽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交警往往会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么办: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

      这在道路交通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工伤认定这两项的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就是需要按照各自的认定标准来进行认定。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是否认定为工伤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是否认定为工伤

      要看具体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文从责任划分角度仅排除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受害人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并未排除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情形下的受伤害职工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

  •   我们知道,如何发生刑事案件,一般都是交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悔下达刑事判决书,按上边的执行。但是有时候执行人不服从刑事判决,那么不服刑事判决书怎么办呢?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服刑事判决书怎么办

      1、申请检察院抗诉;若检察院不抗诉,判决生效后,被害人可以申诉,要求再审。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3、可以由代理律师、指定的辩护人或是本人在接到一审判决十天内书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所谓就算上诉被驳回,也是不会在原有的刑期上面加重的,但是申诉和检察院抗诉是有可能被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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