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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重新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4:21:57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重新认定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重新认定
  •   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对其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来确定事故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重新认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重新认定的主体

      (1)事故各方当事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事故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并注明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其中,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同时,需要注意的时,假若申请重新认定时,事故当事人已死亡,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

      (3)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

      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

      (三)申请重新认定的...

  •   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就是指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相关部门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所出具的一个书面文件。那么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后,我们还可以进行交通事故的重新认定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二、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书的书写

      (一)重新认定的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认为交通事故责任有错误时,也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

      (二)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

      当事人对交...

  • 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重新认定?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能否申请重新认定?向什么机关提出?

    [回答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重新认定,但是如果确有错误的,可以重新制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仍有救济渠道: 1、可以通过认定机关执法自查时发现,自行纠正,重新制作认定书; 2、可以通过上级公安机关执法检查时发现来纠正,认为原认定有错误的,责令认定机关变更、撤销原认定书,重新制作认定书; 3、可以通过向上级事故处理机关反映来纠正,上级事故处理机关经过复核,认为原认定有错误的,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可以做出变更、撤销原认定决定,责令重新制作认定书,也可以在变更、撤销原认定书后,直接做出认定决定。 4、可以通过刑事审判、行政处罚、民事争议诉讼活动提出异议,审判机关认为认定书确属不妥的,不予采信,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判。

    附:公安部《交通...

  • 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报案,交警根据现场的情况,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当事人需要在认定书上签字。但是,有时会出现有一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拒绝签字的情况。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如何处理?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如何处理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
  •   导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公安局交通部门称,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只起证据作用,其本身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只起证据作用,其本身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到底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可以起诉,是否适用复议前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应该对复议和诉讼的权利进行了规定.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对公安交警责任认定不服的,得提起行政复议,但不得对之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的结果不服者,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在民事诉讼方面,原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有一个文件,其内容大致为,...

  •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人员伤亡,有的还是在上班期间发生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申请时限是多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工伤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工伤认定这两项的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就是需要按照各自的认定标准来进行认定。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是否认定为工伤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是否认定为工伤

      要看具体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文从责任划分角度仅排除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受害人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并未排除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情形下的受伤害职工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解释: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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