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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08:57:13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律术语,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那么,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来决定对我们的离婚请求支持与否。那么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合分居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

  • 夫妻感情破裂法定情形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四)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

      (五)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

      (六)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七)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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