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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提起需要到哪个法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09:01:38 0人浏览

导读:

诉讼离婚(Divorce litigation)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那么,诉讼离婚的提起需要到哪个法院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诉讼离婚的提起需要到哪个法院
  •   当婚姻走向终结,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往往会不同意离婚,这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起诉离婚了。那么,诉讼离婚的提起需要到哪个法院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诉讼离婚的提起需要到哪个法院,办理离婚诉讼时,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

  •   诉讼离婚应向何处法院提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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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

  • 夫妻需要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诉讼离婚应向何处法院提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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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

  • 孕妇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只是男方受限制,女方不在此列。且双方当事人要是都自愿离婚的,且财产、子女问题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去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当婚姻走向终结,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往往会不同意离婚,这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起诉离婚了。那么,诉讼离婚的提起需要到哪个法院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诉讼离婚的提起需要到哪个法院,办理离婚诉讼时,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

  • 起诉离婚并无限制。想要离婚的一方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并不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并且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判决离婚。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

  •   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的时候,一方想要离婚的,但是往往另一方不会同意离婚。那么诉讼离婚提起诉讼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 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诉讼离婚提起诉讼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说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决定要不要公开审判的,但是如果当事人不要求不公开审判的话,就进行公开审判。

      所以说离婚案件公开与否,取决于当事人,是依申请不公开的一种审判活动。所以说如果进行离婚诉讼,不想公开进行的话,一定要申请不公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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