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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的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0:00:19 0人浏览

导读: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那么,遗嘱执行人的分类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遗嘱执行人的分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遗嘱的继承中, 往往会有一个专门的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执行人的分类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遗嘱执行人的分类:

      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遗嘱执行人的分类的相关内容。

  •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除此之外,遗嘱执行人资格还有哪些要求呢?一、遗嘱执行人资格有哪些要求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是指是否具有执行遗嘱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我国《继承法》虽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依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和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精神,应当认为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均不得为遗嘱执行人。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二、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遗嘱审查权。遗嘱人要忠实执行遗嘱,就必须首先掌握遗嘱中对各项处分的真实涵义...
  •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生效。 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人死亡后,由特定人按照遗嘱人在有效遗嘱中表示的愿望而最终实现遗产的转移。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执行。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指定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的地位参加遗嘱的执行。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1)掌握遗嘱内容;(2)清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3)管理遗产,其管理费用,可在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支付; (4)分割遗产,在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税款和债务后或明确继承人分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后,按遗嘱所指定的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   生活中,有些遗嘱人立遗嘱时,会指定一个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旅行自己的职责。那么具体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风险?又有哪些权利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二、遗嘱执行人有哪些风险

      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和立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中非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受到损害的,可以请求继承人赔偿。遗嘱执行人因其故意或过失而给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造成损害的,也应负赔偿责任。遗嘱执行人不能忠实地履行职责,例如,不能及时清理遗产,对遗嘱原意做不利于某继承人的不正确解释...

  • 遗嘱可以没有执行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也没有继承人作为执行人的,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继承人和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姚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是否违法这个问题。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遗嘱执行人是遗嘱人的意志执行者,他承担了遗嘱人的信任,以及对遗嘱人遗嘱的执行的职责。如果遗嘱执行人不负责任不执行遗嘱,肯定违法的。那么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执行遗嘱分割遗产。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违法的,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 法院在进行审判时需要依法行使审判权,同样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也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文件甚至是部门法的知道,目前2000年通过的遗嘱公证细则是沿用至今的最新的遗嘱公证细则,2018最新的继承法规全文及遗嘱公证细则全文是怎样的?2018最新的遗嘱公证细则全文:《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
  • 自己在家写遗嘱的格式是开头写明自己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正文部分写明继承人的基本信息,和各继承人可以分得什么遗产、遗产的数额是多少,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注明书写遗嘱的时间(年、月、日)。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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