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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变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0:02:27 0人浏览

导读: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的变更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遗嘱的变更
  •   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后,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改变了想法想更改遗嘱,那么遗嘱变更可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遗嘱变更可以么的问题。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

      《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遗嘱一般是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的。那么遗嘱的变更是指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遗嘱的变更是指立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变动、更改。“变更”包括“补充”“部分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遗嘱的变更的相关内容。

  •   核心内容:遗嘱,是从遗嘱人死亡而继承开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同时又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那么撤销遗嘱和变更遗嘱的效力如何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

      遗嘱,是从遗嘱人死亡而继承开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同时又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所以,在遗嘱没有生效之前,遗嘱人如果认为所立遗嘱没有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或者后来改变了原来的真实意思,就应当允许撤销或变更。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一、所谓遗嘱的撤销,就是把已经立好的遗嘱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全部失去效力。

      比如,遗嘱人故意把所立遗嘱销毁。所谓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所立遗嘱的内容作部分修改,使部分遗嘱内容失去效力。

      二、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

      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

  •   核心内容:遗嘱,是从遗嘱人死亡而继承开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同时又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那么撤销遗嘱和变更遗嘱的效力如何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

      遗嘱,是从遗嘱人死亡而继承开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同时又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所以,在遗嘱没有生效之前,遗嘱人如果认为所立遗嘱没有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或者后来改变了原来的真实意思,就应当允许撤销或变更。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一、所谓遗嘱的撤销,就是把已经立好的遗嘱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全部失去效力。

      比如,遗嘱人故意把所立遗嘱销毁。所谓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所立遗嘱的内容作部分修改,使部分遗嘱内容失去效力。

      二、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

      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

  • 如果不想遗嘱产生纠纷争议的,一般最好是选择做公证,我们应该了解做了公证的遗嘱效力会更加强,但是也存在一些公证后遗嘱无效的情况。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公证遗嘱无效的标准?一、公证遗嘱无效的标准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二、公证遗嘱的内容有哪些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   很多老年人会在自己即将离开人世之前,写下一份遗嘱。为了避免日后遗嘱的分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可以申请遗嘱公证。遗嘱公证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设立遗嘱人的意思自由,保证了遗嘱的公正与真实。那么遗嘱公证的程序与流程是什么?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遗嘱公证的申请

      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家中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由公证人员代写,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按手印。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与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

  • 老人变更监护人的遗嘱直接在遗嘱上面写明需要变更监护人即可,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律师可以做遗嘱见证人。因为法律规定只有这些人不可以做见证人:1、没有见证能力的,一般指的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和受遗赠人;3、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律师可以做见证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公证遗嘱的程序: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2、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3、公证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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