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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儿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7 16:09:23 0人浏览

导读:

在平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听说过遗弃儿童的事例,这种行为是受到社会严厉谴责和法律不允许的。那么遗弃儿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遗弃儿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   在平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听说过遗弃儿童的事例,这种行为是受到社会严厉谴责和法律不允许的。那么遗弃儿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遗弃儿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要看具体情形:

      1、 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 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儿童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 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以上就是...

  •   抚养儿童是父母的义务,遗弃儿童是很残酷的行为。有的人可能会疑惑,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要看具体情形: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儿童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以上就是关于“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的内容,谢谢阅读!

  •   核心内容:新闻报道新生儿童被遗弃厕所,有天生缺陷的儿童被扔在荒山野岭中。那么遗弃罪是什么?遗弃儿童是否构成遗弃罪?如何进行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关于遗弃罪、遗弃儿童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来说,拒绝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履行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扶养义务,但没有扶养能力而拒绝扶养时,不构成遗弃罪。比如,全身瘫痪的父亲虽然对年幼的孩子有着扶养义务,但是自身连自理的能力都不具备,更谈不上扶养孩子的...

  •   遗弃婴儿是不符合道义的事情。有的人可能会疑惑,遗弃婴儿是否构成犯罪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儿童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

      3、如果是将儿童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

  •   当前,婚外性行为有增无减。一部分人认为:这属于个人隐私,只要双方自愿,有感情婚外性行为无可非议,至少可以理解;另一部分人认为,婚外性行为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应该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必要时再制定"通奸法",以儆效尤。

      众所周知,新婚姻法制定过程中,在此问题上争论最大。社会这界有人认为这属于个人感情问题,谈不上道德和法律;法学界有人认为,这破坏了婚姻法中,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忠贞这一原则,应当绳之以法。

      性社会学研究表明,男女之间交往可以四个档次:

      一是异性朋友,"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们鼓励结交异性朋友;

      二是婚外情愫,因阴差阳错,初恋的恋人,青梅竹马的同学,交往过密的邻友,至有帮助的同事最终未能成为夫妻,但含情脉脉,有异样的感情,却始终能把握住分寸,就象保尔和丽达一样,值得珍惜;

      三是婚外情人,已发展到谈情说爱,有的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也有的偶尔有性关系,...

  •   车票的贩卖在现在是由相应的车票贩卖机构来进行的,有时候由于相应的乘客需求太大,所以就会有人去进行相应的车票的倒卖的,这个行为其实就是构成犯罪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倒卖车票的行为构成犯罪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倒卖车票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一提到火车票,可能大家印象中都会出现春节时“一票难求”的景象。在我们生活当中,倒卖火车票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特别是在火车站卖票的地方,见到得那就更多了。我们普通民众一般把从事倒卖车票的人,称为“黄牛党”、“票贩子”,往往是对其又爱又恨,恨的是这帮人囤积车票,高价倒卖造成票源紧张,一票难求。爱的是,在紧急特殊情况下,又的确可以解决购票难题。

      殊不知,随处可见的“票贩子”倒卖车票的行为,可能已经触及刑法规定的倒卖车票罪。我国刑法227条和...

  •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

  •   商家为了牟利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会受到处罚,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欺诈消费者行为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欺诈消费者行为构成要件,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欺诈消费者行为构成要件,要考虑以下三个条件:

      (一)从主观方面看,欺诈者必须具有欺诈的故意。

      即欺诈者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而与其进行民事行为,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意图看,它侧重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侧重对经营者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因而在故意这一要件的认定上,应当采取推定故意的原则,即由经营者承担证明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如果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即推定其有欺诈的故意,应承担欺诈消费者的赔偿责任。《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即采取此种办法。该办法规定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该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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