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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类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4:14:33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是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的。那么医疗事故责任分类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医疗事故分类标准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是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的。那么医疗事故责任分类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医疗事故分类标准:

      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分类标准的相关内容。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已于2002年7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 我们是生活在一个习惯模式的社会,因为有很多的人的行事规律是依据自己的习惯,而且不会跃出自己舒适区。但是有的时候我们也会在舒适区中遭到一些伤害,那么我们经常说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依据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依据及其相关问题。一、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依据: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已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该规定具体规定了各种情况下的损害后果造成的医疗事故等级。由于是对各种各样的医疗损害后果的具体规定,因此,涉及医疗各个专业,技术性比较强。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
  •   在医疗事故中,如果患者家属对医疗纠纷过错有争议,是可以提起司法鉴定申请的。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

      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

      4、医疗费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

      5、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600——1200元/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费用的相关内容。

  •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很多人往往就会将这二者混为一谈。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有时甚至处于意识不清、昏迷状态,连配合的能力都没有,任由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处理。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

  •   近年来,多起涉医疗事故罪公诉案件相继见诸报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那医疗事故罪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涉及民事赔偿的医疗事故案,医疗事故罪的管辖法院如何选择?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罪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医疗事故罪基本概念

      本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特指为医务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故意造成患者人身伤亡的,根据行为性质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医疗管理制度和就诊人员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

      2、医疗事故罪的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章关于“管辖”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治疗费用。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机构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9、交通费。...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鉴定机构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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