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好,我农机车牌号后面的车牌掉了,怎么补办? 昨天 00:40
答 向车辆管理部门挂失
问 你好!帮忙写一份退车申请多少钱? 前天 17:46
答 每个可以收费500-1000元你,具体看案件情况协商而定。
问 如果是被对方人打了,我方一人被打红眼打急了,拿刀子把对方人给打伤了,这... 前天 17:40
答 可以报警,要求打人者承担责任
问 我是在工地上干活摔成股骨胫股折,请问出院后很长时间不能走路需要人护理,... 前天 09:42
答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
问 手机掉在路上被我骑自行车压了。你想赔偿吗? 前天 09:14
答 您好,你们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问 我想租一块农民的土地种植树木,请问如何写土地租赁合同 前天 17:38
答 土地租赁合同包含以下内容:土地具体情况、双方当事人信息、用途、租赁期限...
问 今年元旦份下雪不小心摔伤,医保不肯报销怎么办? 前天 15:30
答 你好,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处...
? 被老公用刀砍伤手大拇指三根筋断了,属轻伤吗?赔偿标准是多少? 1小时前
答报警,申请法医鉴定
? 我公司准备启动破产重整程序,需要找一位这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律师 1小时前
答建议与公司签订合同
? 律师你好,请问保安上班12小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时间,能算加班吗 2小时前
答看你们公司的规定
? 我想询问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2小时前
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我在工作中手伤了,不知道怎么弄,单位不给误工费 昨天21:16
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如需帮助可面谈
? 我有一个客户故意拖欠货款,公司以此为理由不跟我结算工资,我如何要回我的... 昨天20:18
答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 在放长的期间职工做保安节假日的加班工怎样算? 昨天20:16
答你好。建议到当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支付加班费。 ----供...
问 我在一家私人酒店上班,工作了一年了,除了工资以外,还有我们在春节期间,... 前天 14:41
答 你好,建议立即申请劳动仲裁
问 我家盖的新房漏水很严重,包工头说正常过过夏就好啦,我认为他说的没有理由... 前天 10:14
答 可以报警或者起诉
问 你好,我今天在工地上脚部骨折,请问老板让我从上海发生的,转到苏州看。合... 05-21 15:42
答 看看是否与开发商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的,按工伤处理,没有的按人损处...
问 我是企业单位的副职,面临退休,十年来单位没有完全兑现工资,没有交养老保... 05-21 14:36
答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
问 我老公因盗窃罪,被拘留了10天了,不知道会不会判刑? 05-21 14:05
答 你好,对于被刑事拘留后是否会判刑的问题,如果经过侦查确认被拘留的人却有...
问 我被一个人打了几巴掌,警察会怎么处理 05-21 13:28
答 被人打了应当及时报警。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
问 偷多少钱会被判刑判多长时间16岁会判刑吗 05-21 06:36
答 要结合案情和金额才能确定
临沧地区
镇康县律师案例
2021-11-160次
发票),于是双方争议很大,最终起诉到沧源县人民法院。A、B、C全权委托何明孟律师起诉被告D,D1D2D3三人系一家人,事发当时A驾驶三轮车与D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沧源县交通警察大队划分D某承担全责。到了法院,双方争议最大的就是D某要求返还的没有发票的部分,比如声称给三人支付的餐费、交通费等;其次,就是保险公司认为原告三轮车载了二人,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律师坚持认为,D某没有发票的数额,因缺乏客观真实性不应得到支持,其次,交通事故责任已经由交警部门充分的权衡了各方因素,已经做出了客观评价,不能再充分评价划分责任,应该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书为准。最终,法院听取了代理人的意见,我方起诉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赡养费、抚养费等各项合计金额为1***88.6,最终得到法院支持的金额为1***00余元,基本得到全部支持。案号为(2020)云0927民初502号
2021-11-170次
报险。保险后A先后到XX中医院、临沧市XX人民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原告进行了伤残鉴定,并拿相关医疗费用及伤残评定等材料向XX保险公司主张理赔XX保险公司却找各种理由推脱,以达到少赔的目的。后A全权委托何明孟律师起诉被告XX保险公司。开庭时被告方不认可我方的司法鉴定,不认可我方的计算标准及方式。我方认为:保险条款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并未向我方出示过,被告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过告知,故对投保人不发生法律效力。2017年1月1日“两高三部”发布人体损害致残分级,统一了鉴定标准,故不再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意见,认可了方的司法鉴定,同时支持了我方的大部分诉讼请求,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裁判文书网查询案号:(2021)云0926民初67号
2022-03-270次
份号码XXXXXXXXX,汉族,高中文化,个体,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XXX组,住双江自治县勐勐镇XXXXXX室。因涉嫌交通罪,于2021年12月23日被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本院于2022年2月23日对其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辩护人:何xx,云南天外夭(临沧)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案由双江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FXX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2年2月22日向本院移送起诉。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11月19日、被不起诉人FXX驾驶云xxxxxx号轻型封闭货车由双江自治县回东河沿临双二级路往双江县城方向行驶,当日18时许,当该车行驶至西澜线K2798+680M处时,与在该路段步行的行人ZX发生碰撞,造成周文荣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ZX符合交通事故械性外力作用致颅脑、胸部损伤死亡。本院认为,F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得到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FXX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3月21日
镇康县律师文集
2022-04
28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对策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若协商无果,劳动者这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炒用人单位的“鱿鱼”。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这不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二)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在地方上,一般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此事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您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时,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积极申请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理决定后仍不执行,这时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经济代价。二、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是什么(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三)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四)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五)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六)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七)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劳务赔偿依据《民法典》普通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八)处理程序不同。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仲裁前置),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而劳务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九)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十)适用法律不同。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劳务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它直接适用民法侵权行为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任、原则来处理。三、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合理吗不合理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劳动者在准备据理力争自己的工资时,首先,要注意从不同渠道了解以下因素,如老板的为人、用人单位的规模、用工的规范度等;其次,要注意回忆,您在发生工伤后的第一时间内,老板或用人单位的相应态度和采取的措施。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生活费”,而不说“工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主动支付治疗期间的生活费。经过上述一番了解分析后,如觉得直截了当地要工资,可能会引来不良的后果,这时劳动者就要暂时“委曲求全”了。先以治伤要紧,在伤势治疗完毕后,再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劳动者这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炒用人单位的“鱿鱼”。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这不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二)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在地方上,一般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此事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您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时,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积极申请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理决定后仍不执行,这时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经济代价。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对策的相关知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工伤期间享有停工留薪的待遇,如果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查看2022-04
28会构成刑事犯罪。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了解女子为发泄情绪高空抛物,高空抛物要负什么责任?一、女子为发泄情绪高空抛物近日,北京朝阳区警方接到报警,一小区有人往楼下扔菜刀、电饭锅等物品,差点砸到人也不停下。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抛物地点是单元门的必经之路,所幸无人受伤。抛物者李某拒绝给民警开门,还把手机扔到地上,情绪激动、大喊大叫。据了解,李某因工作生活不顺情绪失控,为了发泄而扔东西,目前已被刑事拘留。二、高空抛物要负什么责任?高空抛物涉嫌高空抛物罪,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高空抛物造成财物或者他人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三、高空抛物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的管理;(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的,就可以达到该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故意将物品从高空跑出去。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女子为发泄情绪高空抛物,高空抛物要负什么责任?的相关内容。高空抛物涉嫌高空抛物罪,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高空抛物造成财物或者他人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查看2022-01
14热门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头部受伤导致头部骨折这样的工伤能陪多少钱尼
共3条回复>>租的房子被骗说转租是房东同意但房东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签的合同,现在租了一...
共1条回复>>你好,我租房子,没有合同,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
共1条回复>>然后他的朋友在箱里面嗨k被抓,现在警察又下逮捕令下来了又拿去看守所拘留...
共1条回复>>你好,我是一名工地工人,干活的时候,左脚趾,第五址,远节骨骨折可以鉴定...
共3条回复>>你好,在施工现场脚部工伤骨折。一般能陪多少钱?
共3条回复>>精选知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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