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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修高速修隧道受伤获赔

作者:何明孟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01 浏览量:0

A系临时性用工,临清高速公路隧道开挖的工程中进行钻井工作,在钻井过程中,隧道内石头滚落砸到钻机,被飞落下的钻机砸中右脚踝关节,后鉴定为十级伤残。

后A全权委托何明孟律师起诉被告方公司。

被告公司以事实不清为由,不认可劳务关系,第二不认可司法鉴定意见书。

我方提供了相应证据证明事发后工头支付过医药费,公司过问过此事等证明了劳务关系的存在及工作中受伤的事实。其次本案中的司法鉴定意见应该得到采信。本案鉴人定机构、鉴定人员均具有相应的资质,鉴定过程、鉴定程序均合法,被告公司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和鉴定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或者不正当关系,该鉴定意见完全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应得到支持与认可。

最终,法院认了我方意见,被告不服上诉,二审予以维持。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案件效果。

裁判文书网查询案号:(2022)云09民终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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