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戈龙律师

邱戈龙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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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戈龙
    您好,您的问题应该归结为侵权金额达21万应该如何定罪量刑。 现行关于侵犯著作权罪有两档量刑标准:   1、具有以下情形,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1)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2)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3)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4)其他严重情节   2、具有以下情形,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违法所得数额十五万以上;(2)非法经营数额二十五万以上;(3)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两千五百张(份)以上;(4)其他严重情节。 单位实施犯罪的,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因此,按照您说的情况,如果是个人犯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处或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应担判处单位罚金,判处直接责任人员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处或并处罚金。   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我们的团队只做高智能侵权维权 、著作权。
    2015-07-23
  • 邱戈龙
    【侵犯著作权罪入罪标准的简单概括】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 (三)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 (四)其他严重情节 【难点理解】   1.关于“未经许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2.关于“复制”和“发行”。"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发行"。   3.“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实际上就是非法获利数额。对“违法所得数额”作如此理解不会在定罪和量刑上产生严重的问题。因为,在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认定中,并没有把“违法所得数额”作为唯一的标准。   4、"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所谓“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2015-07-22
  • 邱戈龙
    根据2004年出台《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单位犯罪应当按照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执行。比原来规定的五倍显著降低。 侵犯著作权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具体量刑分为两个档次:(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则达到侵犯著作权罪的入罪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九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以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一千五百张(份)以上,才达到侵犯著作权罪的入罪标准:单处罚金。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两千五百张(份)以上,则达到第二档的量刑标准;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四十五万元以上、非法经营数额在七十五万以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七千五百张(份)以上,则达到第二档量刑标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015-07-22
  • 邱戈龙
    侵犯著作权罪的无罪辩护区别于理论上的知识产权抗辩,司法实务实践中有更多的抗辩技巧和著作权无罪辩护“玩法”。特别是软件著作权,具有专业性强、难度大、隐蔽性强的特点,导致著作权律师发挥的舞台更大。 著作权律师可以在立案阶段代理著作权侵权案件报案、立案;进行著作权侵权案件调查取证;辅助进行著作权司法鉴定;代理著作权损失评估;从事企业著作权保护顾问;委托公证取证;确认著作权不侵权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业务。 这些工作看似简单,操作起来专业性很强。著作权案件对于没有实战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普通民商律师可能比较困难,在司法考试中,著作权相关法条只有35行,而实战经验却不止这寥寥几百字可以一言蔽之。
    2015-07-21
  • 邱戈龙
      侵犯著作权罪的判决标准,也就是定罪量刑的标准,可以从两步把握。第一步应该判定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达到定罪的标准;第二步应该酌情考虑犯罪情节,判定构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还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首先,侵犯著作权罪定罪的判决标准要从主客观层面把握。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侵权行为”,这就要求被害人提供如下两个方面的证据:1、被告人使用了与被害人作品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表达形式; 2、被告人接触了被害人的作品。包括以直接证据证明被告人已实际接触被害人作品的情况,也包括被害人举证证明被告人有“合理的可能”接触过被害人的作品,被害人只要证明该“接触的合理性、可能性即可。   其次,明确侵犯著作权罪的两个量刑档次,对号入座,这是定罪之后法官综合考量后的最终判决结果。   一、具有以下情形,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   (二)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   (四)其他严重情节。   二、具有以下情形,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违法所得数额十五万以上;   (二)非法经营数额二十五万以上;   (三)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两千五百张(份)以上;   (四)其他严重情节。   单位实施犯罪的,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2015-07-21
  • 邱戈龙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无罪辩护区别于理论上的知识产权抗辩,司法实务实践中有更多的抗辩技巧和商业秘密无罪辩护“玩法”。在我看来,商业秘密法律领域属于知识产权的立法痛点,由于商业秘密案件具有跨领域性、难度大、隐蔽性强的特点,导致商业秘密律师发挥的舞台更大。 商业秘密律师可以在立案阶段代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报案、立案;进行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调查取证;辅助进行商业秘密司法鉴定;代理商业秘密损失评估;从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顾问;委托公证取证;确认商业秘密不侵权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业务。 这些工作看似简单,操作起来专业性很强。商业秘密案件对于没有实战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普通民商律师可能比较困难,在司法考试中,商业秘密相关法条只有25行,而实战经验却不止这寥寥几百字可以一言蔽之。
    2015-07-21
  • 邱戈龙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决标准也就是定罪量刑的标准,可以从两步把握。 第一步应该判定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达到定罪的标准。首先,从客观上需要满足侵犯对象为商业秘密,即同时满足非公知性、价值型、保密性、实用性;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满足“实质性相似+接触-合理怀疑”;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即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从主观上需要满足具备侵犯商业秘故意。 第二步应该酌情考虑犯罪情节,判定构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还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决标准应该从定罪量刑两方面把握。法官在量刑的时候除了考虑损失金额大小之外还会考虑其他情节,来综合认定。
    2015-07-21
  • 邱戈龙
    众所周知,侵犯著作权量刑标准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以上可简单可以概括为两档量刑标准: 1、具有以下情形,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1)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2)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3)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4)其他严重情节 2、具有以下情形,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违法所得数额十五万以上;(2)非法经营数额二十五万以上;(3)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数量合计两千五百张(份)以上;(4)其他严重情节。 单位实施犯罪的,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2015-07-0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邱戈龙
  • 执业律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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