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熙律师

潘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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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潘熙
    1、前份借条没有署名还款日期,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归还; 2、后份借条署明2010年8月前归还,根据民事权益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你必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起诉主张权益,否则你将不能再追讨。
    2012-08-27
  • 潘熙
    (1)可以协商解除。具体赔偿方案可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期结束。 (3)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解除双方合同。
    2011-06-07
  • 潘熙
    (1)做遗产继承公证,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作为继承人依法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判决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2011-06-07
  • 潘熙
    根据未能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如果你本身没有过错,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2011-06-07
  • 潘熙
    (1)综合保险是企业为员工交纳一定费用后享受的相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2)如用人单位不交纳,员工可要求单位补缴;并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罚; (3)如仍继续不缴纳,员工有权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和通过劳动仲裁方式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2011-06-07
  • 潘熙
    押金就是作为你租借牒片的担保,如你租借后至今未还应以押金被扣作为你违约责任的上限,不以你事后租金费用累计追究你违约责任.
    2011-06-07
  • 潘熙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成立的一种形式,关键是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应有相应的证据证实。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前份合同标准来计算相应费用,在证据充足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2011-05-30
  • 潘熙
    1、收集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需要可申请诉讼保全; 2、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意见》主张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补偿金、残疾器具配置费、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费; 3、如构成重伤,可依法向公安部门申请刑事立案,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
    2011-05-10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潘熙
  • 执业律所:上海通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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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500号峻岭广场2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