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静劳人仲(2023)办字第2840

 

xxxxxxxxxx日生 汉族 河南省xxx

 

委托代理人 xx上海阅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 xxx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市xxx

 

单位代表人 xxx  xxx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xxx 上海xxx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xxx  xxx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租赁有限公司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事宜发生争议,申请人于2023107日向上海市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会于2023 1012日依法受理。

 

申请人称,其于2018613日入职被申请人,从事业务推广与调研工作,合同约定月固定工资4200元,加浮动绩效奖金,银行转账发放。20227月申请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结束后,被申请人各部门领导多次对申请人劝退,2022815被申请人电话辞退申请人,并同意赔偿4.5个月工资,但双方就解除各项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2022816日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调岗至距离33公里外的总部,申请人多次明确拒绝后,2022 915日被申请人以调查为由强行要求申请人停职停薪,并收回全部工作权限,将申请人移除工作群,封禁企业微信,收回门禁卡等。202210月下旬,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至总部复工,申请人予以拒绝,202210月底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调回原岗位并降职降薪,并拿走申请人四年多积累的客户资源。综上,在被申请人种种逼迫下,申请人不堪重负于2022117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至今仍拖欠申请人加班费、结案奖金等。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3410.85 元;2、支付202081日至20221031日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76281.26元;3支付2022年结案奖金24167.55 元;4、支付202281日至2022117日期间工资差额14634.89元;5、支付2022年未休年假3.5天折算工资5140.77 元;6、支付2022年全年报销款2100元。

 

被申请人辩称,不同意申请人所有请求。不存在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不支付劳动报酬。被申请人调岗申请人原因为申请人存在多项违法违规,申请人迟到早退消极怠工,屡屡无法达成目标,被申请人多次谈话没有改进;申请人存在窃取业秘密,严重损害被申请人利益等行为。但看在申请人年纪小,认错态度积极,故调申请人至xxx汽车部工作,后申请人主动离职,至xxx汽车部办公时薪资岗位没有变动,前景更好,不存在恶意调岗。被申请人足额支付所有薪资,包括结案奖金、报销、年休假折算工资、加班工资。

 

本会经查,申请人于2018613日入职被申请人,岗位为业务推广及调研,与被申请人签订有期限自20186-23日至2021623日的劳动合同。

 

又经查,2023117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再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事宜发生争议,申请人于2022117日向本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6821.70元,本会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决[静劳人仲(2022)办字第2837],未支持申请人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请求未获支持,双方均称未就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本会审理中,申请人称其20205月工作地点调整至静安区xxx,申请人当时xxx附近居住。申请人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组成,入职时基本工资4200元,离职时月工资14500元,每月10日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上月全月工资,结案奖金以报销款形式支付20225月结案奖金已支付,201920221120225金作20221120227月基岗降202211月工资未发。20228月降低基本工资,职务加给2400元调至50090820228 16830 日通知申请人816日调xxxx总部汽部上班,职务加客户调整岗位调岗行调务在xxx915申请求申请1018知申xxx求被支付xxx申请117提出不认申请实,请人件培训A+,2022挂在主管名下,20226月申请人发生工伤,被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十级。2022年报销为通讯费,每月最高400(需提供定额发票),100申请被申绝通过销,2022610报销2000100费报

 

被申请人称20205月申请人工作地点调整至静安区xxx,合同写明申请人在普陀区xxx居住。申请人月基本工资4200元及绩效工资组成,离职时申请人基本工资11225元,被申请人已支付申请人所有结案奖金,职务加给不属于基本工资,庭后核实职务加给性质。2022816日调整申请人至xxx总部xxx汽车科,原因为申请人把自己的钱借给客户、泄露商业机密等,调整后基本工资没有变动,职务加给确实变少,代理人不了解申请人是否同意岗位调整,申请人一直在xxx上班,有在xxx总部工作一段时间,915日至1018日对申请人停职调查,调查结果为申请人违反规章制度,并告知申请人,代理人不知道以何种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配合调查,故1018日通知申请人在xxx路复职,继续要求申请人配合调查,11月因申请人一直闹事,恢复申请人至xxx路上班,但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人有通讯费报销,具体额度代理人不清楚,申请人提供过发票,庭后提供报销凭证及支付凭证。

 

申请人为证明其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情形及加班时长向本会提交20208月至202210月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p35-p41)书面材料,并称被申请人不允许申请人申请加班,领导通过微信、口头要求下班后、上班前加班,申请人延长工作时间加班595.5小时,按照该月实发工资数额为基数计算。被申请人质证称有时项目紧张,申请人自愿加班,申请人有过加班,其间灵统计考勤形式但不真实不认,庭提交考勤记录。

 

申请20223.5年休交系被申予以

 

20219202210资单银行资单20228之前2400500申请真实以认

 

被申违规违纪情况向本会提交短信沟通记录、打印明细、借条等书面材料。

 

申请202245居家疫情客明细实性不认,申有人xxx是申人朋友不是被申人客户。

 

依本,被申考勤记录及报销相关凭证。

 

申请薪是合法合理被申达标存在对申行调印明借条等书面材料,申请人对以上材料的证明目的并未认可。首先使于不能胜任工作被申请人并不能因此获得当然的位调整权。其次,被申请人交的打印明细、借条等又不足以明申请人存在违纪情形,理应承担不利后果。综上,被申请人据此对申请人进行支付202281日至2022117日期间工资差额及工资14634.89元的请求理由正当本会予以支持。在此情形下,申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xxx相关规定解除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合同,继而要求劳动济补律规本会亦予以支持结合申请人提交的工资单及银行易明细,经核算金额为152281.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xxx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证据。申请人就其2022年尚有结案奖金应发未发及存在车费报销情形,理应承担不利后果,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结案金、2022年车费报销100元的请求依据不足,本会不予支持。

循积诚信被申其已足额年休未向本会提交相应证据予以佐证,理应承担相不利后果。

 

595.5间加班情形向本会提交20208月至202210月考勤记录等书面材料予以佐证,被申请人确认申请人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但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考勤记录所载时长,且称其没有统计过加班 申请求提考勤应承会采申请202081日至20221031日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 76281.26元的请求理由正当,本会予以支持。

 

年休20223.5天年休假未休向本会提交系统截图予以证明,被申请人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可。现申请人要求支付2022年度年休假折算工资的请求理由正当,本会予以支持,不足一天部分不再进行折算,经核算数额为4096.55元。

 

关于通讯费报销。被申请人称申请人存在通讯费报销,具体额申请人向本会提交相关报销凭证及支付凭证,理应承担不利后果,现申请人要求报销2022年度通讯2000的请求理由正当,本会予以支持。

 

经本会主持调解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xxx租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xxx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计人民币152281.80

 

二、被申请人xxx租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xxx 202081日至20221031日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计人民币76281.26元;

 

三、被申请xxx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xxx 202281日至2022117日期间工资差额计人民币14634.89元;

 

四、被申请人xxx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xxx 2022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3天折算工资计人民币4096.55元;

 

五、被申请人xxx租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报销给申请人xxx 2022年度通讯费计人民币2000

 

六、对于申请人xxx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 xxx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