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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线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3 20:02:27 人浏览
  • 财产保全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提供财产线索、担保申请等。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案件情况、保全紧迫性等因素综合考虑,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保全效果最大化。
  • 离婚后欠钱,还能要回来。当事人可以催告欠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欠款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动迁款财产保全持续三年。三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自动失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保全费是法院在对被申请的财产保全时收取的费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 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被请求保全的财产的各种证明材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未对该套房屋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
  • 你好,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第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的条件有:1、当事人可能具有转移、隐匿甚至损毁财产;2、向法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法院依职权实行;3、申请人提供一定的担保等。
  •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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