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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3 19:02:58 人浏览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10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分别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 二级工伤会赔偿的钱是这样计算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徐州工伤伤残赔偿的项目包括:(一)职工受伤未死亡的情况: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停工留薪期内陪护费(单位)、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二)职工死亡的情形: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福州工伤赔偿的数额是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工资收入水平等来确定的。
  • 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十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伤者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法条
  •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个部分。具体是: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每个地区的工亡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所以在索赔的时候要确定当地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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