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不幸病故,弟弟一人独占遗产,还口口声声说母亲留下了口头遗嘱,气愤的姐姐将弟弟告上法庭,弟弟却在法庭上一下子提供了四名证人。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口头遗嘱可以撤销公证遗嘱吗? 问:我父亲两年前曾立下遗嘱:他死后的全部遗产由我和弟弟平均继承,并进行了公证。但他临终时又将我和弟弟叫到病榻前,说他的遗产只留三分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也最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什么是口头遗嘱?如何订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
就口头遗嘱的形式个人认为是有效的,对其内容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或者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如果遗嘱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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