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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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明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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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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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福建诚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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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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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5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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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专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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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北路51号七楼(法院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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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父母做主到底对不对,干涉子女的婚姻构成犯罪吗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婚姻父母做主是不对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包办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倡导婚姻自由。一般情况下婚姻自主权昨天15:4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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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有期限吗?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有期限吗?需要多久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起诉多久判离婚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三、小孩多大可以起诉离婚1、任何时候都可以。2、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才是有效。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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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
婚姻关系的。一、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出于尊重老人或某种忌讳,在夫妻一方去世的情况下,很多家庭往往并不进行遗产的分割,默认遗产归在世一方老人处置。如果保持这种状态,直到在世一方也去世,且都无遗嘱,所有子女按法定继承分配践产,对分割方案实际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如果一方去世后就进行分割,或一方去世后未分割,而后去世一方以自己的意志立遗嘱处分了全部同财产,如果错误认知了遗产范围,就可能会发生问题。在夫妻一方去世时,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才是遗产。准确认定遗产范围要结合《婚姻法》和相关婚姻财产制度确认。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不能单纯以表面属名人确定所有权归属,不论是婚姻期间取得的房产还是存款,如无特殊约定,不能因为登记在夫的一方名下,就认为属于夫的个人财产,应理解为夫妻各一半份额。去世一方的一半财产份额为遗产,在世一方的一半份额归在世一方自己,且按法定继承规定,在世一方还要参与去世一方的遗产分割。二、夫妻财产的法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我们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这些问题的时候,是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来进行财产分割处理的。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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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的问题我们还需要多多了解。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怎么算夫妻共同财产?一、怎么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三、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由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除约定的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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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物业服务公司法律顾问,维护其合法权益
律知识,促使该公司根据物业合同的约定提高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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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委托律师承办该案,李利建律师接受委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