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宁德律师 > 罗明柏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即使上诉理由成立,二审也会对未上诉方的抗辩意见一并审查

作者:罗明柏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量:0

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本案中,一审支持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两项请求。用人单位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错误,不能同时支持两项请求,应调低金额,但未上诉方提出一审没有把部分赔偿额计入的抗辩意见成立,在此情形下,为平衡双方利益,二审会一并给予审查,补足遗漏部分。详见以下案例:

一审: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20)黑0602民初1883号民事判决书(20201112日)

二审: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6民终23号民事判决书(2021430日)

再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黑民再648号民事判决书(2024110日)


罗明柏律师

罗明柏律师

服务地区: 福建-宁德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福建诚尔律师事务所

189-5936-6466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