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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上诉理由成立,二审也会对未上诉方的抗辩意见一并审查
作者:罗明柏律师 发布时间:2024-03-08 浏览量:0
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本案中,一审支持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两项请求。用人单位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错误,不能同时支持两项请求,应调低金额,但未上诉方提出一审没有把部分赔偿额计入的抗辩意见成立,在此情形下,为平衡双方利益,二审会一并给予审查,补足遗漏部分。详见以下案例:
一审: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20)黑0602民初1883号民事判决书(2020年11月12日)
二审: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6民终23号民事判决书(2021年4月30日)
再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黑民再648号民事判决书(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