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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

虽然公司之间公平竞争一直是我们的良好愿望,但是现实生活中难免会出现公司与公司不公平竞争的行为,这对于市场的发展来讲是极为不利的,为此我国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对该行为进行规制,那么2017最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全文是什么呢?

2020-11-03人阅读

目录
1、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依据是什么?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是怎样的
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是什么
5、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6、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是什么
  • 1、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依据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这种行为可能发生在各行各业当中,有一部分人员利用自己所谓的关系走后门,无视国家的法律规定,更有甚者严重侵犯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大肆的对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这都会依法收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的。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是需要遵循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依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依据是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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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会有一些企业为了追逐利益,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与对手竞争,导致对手的损失,如假冒对方商标,进行商业贿赂等,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是违法的,国家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些行为进行了管理。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和您一起了解一下。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有哪些

    (1)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经营者能够根据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来参与特定的市场交易活动,设立、变更和终止特定的法律关系。自愿原则之所以被《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基本原则规定下来,在于自愿原则是包括市场交易在内的一切民事活动的主要前提。市场交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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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是怎样的

      、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常见的经营者包括:自然人、经济组织、各种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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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是什么

    公司要生存和发展下去,少不了与同行竞争。这是市场竞争的规律。但是在公司竞争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造成了市场的扰乱。就像垄断竞争,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所以国家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市场秩序,那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是什么,和法律快车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有针对性的立法目的就是要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积极作用,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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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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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是什么

    有的时候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是互通的,但是从本质上来说,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还是存在一定差异的,我国制定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因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最终都是不利于我国经济市场的良性发展的。但是多数人其实都并不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是什么?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是什么?

    (1)调整对象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而引起的社会关系,其所规制的对象是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调整则是经营者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所从事的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等反竞争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其约束的是经营者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

    (2)价值理念的不同。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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