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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6 10:43:48 0人浏览

导读: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不当得利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当事人享有三年的诉讼时效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
  • 正文: 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取得利益,致使他人受到损失。即当事人间的利益变动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且一方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建立在他人受到损失的基础上。不当得利可能因受益人的行为引起,也可以因受损人或第三人的行为引起,甚至还可能由自然事实引起。民法规定不当得利的目的仅在于消除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而产生的当事人间利益不当变动的事实状态,而并不表明对不当得利人行为的非难。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般有四项。(1)受到财产上的利益;(2)致使他人受到损害;(3) 受损人的损失应与受益人的受益具有因果关系;(4)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可分为基于给付而受利益的不当得利和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受有的利益。给付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三个:基于给付而受有利益、致使他人受有损失、欠缺给付目的。非给付不当得利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给付以外的事由包括人的行为和自然事实。不当得利使受益人与受...
  •   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会遭遇到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事情,其中不当得利就是一种,当我们遇到了他人不当得利侵害了我们的权益的情况时,我们一般是选择进行诉讼。那么这个不当得利的行为地怎么确定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地的确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地的确定

      不当得利的行为地的确定根据不当得利行为的发生地确定。不当得利行为的发生地即为不当得利的行为地。

      二、不当得利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

      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

      3、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3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

      三、不当得利诉讼条件

      不...

  •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他人不当得利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利益遭受了损害,自然是无法忍受的,那么如果我们选择报警是可以的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不当得利可以报警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当得利可以报警吗

      可以,警察会对不当得利情况进行一定的处理。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一方获得利益及他人利益受到损失无法律上的原因

      三、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1、给付不当得利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

  •   不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

      不当得利的性质。不当得利作为引起债发生的事实,属于行为还是事件,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当得利属于行为,因为尽管不当得利原因很多,但与人的意志有关,属于一种不公正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当得利属于事件,因为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与当事人意志无关。后一种观点为通说。

      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

      (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在收养的情况下,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是养子女对生父母尽了三年的赡养义务,后来父子反目成仇,则养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不构成不当得利。再如,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家,邻居乙对甲的朋友予以招待,乙对甲的朋友的招待为道德义务,不形成不当得利。

      (2)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人履行未到期的债务,将丧失期限利益,但债务人不能以此为由而对债权人主张不当得利,债务人履行未到期的债务视为自动放弃期限利益。

      (3)履行已超...

  • 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一方,双方因此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同属法定之债,其特点在于,它既不像合同之债那样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也不像侵权行为之债那样因不法行为而发生,或像无因管理之债那样因合法的事实行为而发生,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不当变动的法律事实(事件)而发生。

    不当得利的特征 

    1.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
  • 一般来说不正当得利没有刑事责任。单纯的不当得利是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不属于刑事犯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是以欺骗手段获取不当得利的,涉嫌诈骗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不当得利一般是属于侵权纠纷的。不当得利事实上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因其也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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