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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分类和用途有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0 09:41:56 0人浏览

导读:

土地用途分类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包括用于种植、养殖、搭建公用设施、搭建住宅和工矿开发等分类。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是指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不一致、合法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等情况。其变更审批流程为向当地的国土管理机构提交变更申请,证明土地符合城乡规划并且项目备案情况。
土地用途分类和用途有什么
  •   人类为了实现不同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目标,对土地进行了多途径的开发利用。土地用途是决定土地价格的核心因素。土地用途不同,土地产权人从土地中获得的未来收益的预期不同,土地价格就不同。在城镇土地估价中,由于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造成地价定义中设定土地用途的困难性。能否正确设定土地用途,将直接关系到土地价格的准确揭示和显现。只有撩开土地用途的神秘面纱,才能找到科学、合理地设定土地用途的对策。

      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

      土地用途的不确定性是指从不同渠道求证来的土地用途具有明显的不一致性,所谓“殊路不同归”。

      1、土地用途与房屋用途不一致。目前我国房地产界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分开管理体制,国土部门颁发土地使用证,房管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两种登记所依据的分类系统不一样,土地用途与房屋用途不可能一致。再加上两种登记是两班互不沟通的人马在不同的时点进行,更加剧了土地用途与房屋用途...

  •   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发布日期:2011-07-07 来源:

      项目名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

      主办单位:(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类型:( )即办件,( 是 )前审后批件

      数量限制:( 6670平方米以内 )

      审批程序:(1、申请;2、材料审核;3、现场踏查和勘测;4、公告;5、集体会审;6、报市政府批准。)

      上报( ) 部门办理( 是 )

      收费进政务大厅统一账户( 是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用地管理费:1.8元/㎡,测绘费:0.36元/㎡×1.3;出让金1150元/㎡~48元/㎡)

      审批流程(1、受理;2、材料审核; 3、填写审批表;4、审批;5、缴费;6、发放证书。)

      前提条件:(1、符合城乡规划;2、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备案。)

      审批依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吉国土资发[2010]1号、吉省房涉字[1997]3...

  • 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 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即改变国有土地的使用性质,由于改变国有土地的用地性质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等一系列问题,故我国法律作了严格限制,原则上不允许改变经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土地管理法》第19条规定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

    但是,对出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允许土地使用者通过特定的程序申请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也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

  • 擅自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行为违法,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改变用途合法,国有土地改变用途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符合城市规划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在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办法规定,使用城镇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具体税额由各地国土部门规定。现在也有不少人通过承包的方式取得大片农村用地。那么土地使用税用于农业生产用地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土地使用税用于农业生产用地么?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交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对象是谁?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

  •   土地出让金缴纳后,一般是将其纳入国库收入之中,用土地出让金进行补偿被拆迁人的。土地出让金的承担,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事先约定。更多关于土地出让金用途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土地出让金用途是怎样

      市(地、州、盟)、县(市、旗)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出让面积、城镇土地级别、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不低于15%),计算应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并按照专账管理的原则和土地出让金缴交情况,由财政部门在次月5日前办理土地出让金清算时,按级次分别开具缴款书,办理缴库手续,将属于本市(地、州、盟)、县(市、旗)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不低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70%部分)缴人同级国库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专账;将属于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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