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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6 17:30:00 0人浏览

导读:

食品安全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问题,那食品卫生法有哪些内容?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 食品的卫生,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第四章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第五章 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第七章 食品卫生监督,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 则。
食品卫生法有哪些内容
  •   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九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

  •   都说民以食为天,所以食品是我们日常生活最重要的一项。而现在很多都爆出来存在食品隐患,就像前几年小孩的奶粉问题等等,所以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现在很多商人为了赚取更多利润,不惜使用劣质材料,所以今天就和法律快车小编学习下食品安全等级分类这些内容。

      一、食品安全等级分类

      根据预案的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其中,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此外,重大、较大、一般...

  •   作为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要制定食品监督管理的计划。制定计划以后要负责组织去执行计划,在监督管理过程当中享有一定的职权。在监督管理过程当中对于食品整体的安全状况、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处理的这些情况,需要向社会进行信息发布。

      第八十二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下列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一)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四)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   现在人们的防范意识不断提高,除了越发关注自己居住环境的安全之外,对于每天吃的东西也十分地留意,生怕买到不安全的食品,从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那么食品安全责任怎么区分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食品安全责任怎么区分

      (一)食品经营者责任

      我国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在法律责任的归属上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是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保证人,承担食品安全的保证。

      (二)食品监管者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县级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者责任是指监管者依法律规定对经营者实施具体监管作为而没有作为...

  •   食品的生产就是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健康的,所以在食品生产的时候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的,如果因为食品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就是可能导致相应的安全事故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怎么认定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么认定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在全国性或地区性重...

  •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比如:问题奶粉、问题鸡蛋、问题猪肉等等,所以现在大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也是非常重视的,那么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的原因都有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有哪些

      1、监管主体分散。面对食品安全事故时,部分消费者知晓却投诉无门,没有一个单位能对此事进行有效控制,即使存在一些有责任牵连的单位或部门,但他们没有行使有力的监管或者说是监管不到位,使之监管信息较少,加之单位或部门间信息不共享,致使食品安全管理出现漏洞。

      2、监管手段欠缺。很多地方出现的安全事故,存在一种问题,即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与当地的实际不相符合,地方执政者生搬硬套,或不经推广的实施,造成经商者对安全食品标准、法律责任等政策的模糊,和地方行政者的不认同,已经监管手段的不切实际,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应该说,上面...

  •   食品安全是人们尤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必须要好好处理才能够安抚民心,就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在几小时内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报告:

      报告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事故单位人员、相关单位

      (二)登记:

      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报告后,卫生监督所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登记,其内容一般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物、临床症状、中毒程度、诊断和抢救治疗情况等,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局报告。

      (三)现场调查处理

      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卫生局立即安排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卫生监督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携带有关执法文书、取证、采样工具等对食物中毒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了解...

  •   食品安全是我们大家老生常谈必须要严肃对待的一个话题了,然而我们在生活当中或多或少的都遇到过食品安全卫生的问题,比如吃饭吃到异物但是商家却不给与任何赔偿等等。那么,食品安全十倍赔偿条件?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解答。

      一、食品安全十倍赔偿条件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二、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的法律适用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认定。在审判实务中,多数意见认为,判断食品是否安全标准,应当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补充,即:只要消费者证明食品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任何一项的情形,即可初步认定该食品&ldqu...

  •   【要点提示】

      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分为实质性安全和形式性安全,对此应当从严把握,以形式性安全为辨别标准,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形式性安全标准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即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案情】

      原告:李某。

      被告:宝鸡市某超市公司。

      2016年3月20日20时许,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买迪士尼压片糖果1盒,价值4.8元。次日发现商品生产日期为2015年3月19日,保持期为一年,商品超过保质期一天时间。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4.8元,并惩罚性赔偿1000元。

      法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见《食品安全法》将保质期纳入了食品安全标准范围,明令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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