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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效力是如何判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8-08-17 14:12:23 0人浏览

导读:

现行《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口头合同效力是: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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