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居住权的消灭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子女居住权的取消条件
居住权是拥有房产的一方为了给另一方居住而设立的,居住权当事人可以设定有偿也可以无偿。那么,子女居住权取消条件是什么?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否有居住权?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 阅读全文>>
居住权的消灭
次阅读2021-08-16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是拥有房产的一方为了给另一方居住而设立的,居住权当事人可以设定有偿也可以无偿。那么,子女居住权取消条件是什么?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否有居住权?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 阅读全文>>
居住权的消灭次阅读2021-08-16
热搜榜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80722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