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汽车消费问题再次引起大家的重视。各地消费者协会纷纷部署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针对当前汽车消费维权难等问题,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站”进驻汽车经营行业。活动还将结合消费热点、难点,组织召开几个行业的经营者座谈会,包括针对汽车缺陷召回、汽车举证责任履行、汽车“三包”等难点问题,召开汽车行业经营者座谈会。
汽车三包政策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后,汽车消费纠纷解决有进一步的法律保障。
常见的汽车纠纷有哪些,汽车“三包”纠纷该如何解决,购车遇到质量问题如何投诉等等。法律快车法律专题专栏讲为您详细介绍汽车消费维权的一系列知识。
买车已交订金,车却停产了,该怎么办?汽车销售公司收受定金不履行约定的交车义务,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吗?现实生活中,工商部门常常会遇到定金已收车却停产投诉纠纷,消费者常常因为交付了定金,却被告知该车型已停产,只能退车。与该销售公司联系,希望得到赔偿,却遭到商家的拒绝,最后逼于无奈,需求法律的帮助。下文将通过两篇典型的案例介绍工商局是如何解决这种纠纷的… 详细>>>
汽车自燃索赔难的问题,常常会发生。汽车自燃后,往往涉及经销商、生产厂家、维修店、保险公司等多个法律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车主在汽车自燃后,应注意收集各种证据。如欧阳先生汽车行驶中自燃,他索赔遭遇“踢皮球”,保险公司认为没买“自燃险”,不在理赔范围。GPS公司告知原因正在调查,有必要将到质监局做鉴定… 详细>>> >> 汽车自燃如何维权? >> 汽车自燃维权需要注意的事项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相信很多人会对汽车三包政策给以关注,近年来汽车质量问题时有发生,涉及汽车三包问题的纠纷也不少见。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2013年1月15日,国家公布了汽车三包政策。2014年我国继续实行汽车三包政策,即“三包”有效期内汽车销售企业对所售的汽车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政策。汽车三包政策通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体现出来… 详细>>>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后,“汽车三包”有了正式的法律保障。消费者遇到汽车”三包“纠纷时,便能准确地有效地需求法律帮助。在汽车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汽车发生质量问题,汽车卖家不肯包修、包换或包退的话,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详细>>> >> 汽车三包什么情况下不适用 >> 汽车三包有效期什么时候开始
消费者购买汽车遇到质量问题该向哪些部门投诉?投诉途径有哪几种?具体的投诉流程怎么走?如某些4S店看准消费者不了解具体详情,将普通车进行改装,增加一些配置,冒充“高配”车;车主购车后遇到“三包”情况,但商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等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和还有人民法院等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身的利益… 详细>>>
某些4S店在销售汽车时,购车时销售人员会把普通车进行改装成的“高配”车介绍给顾客,声称该汽车是原装的,但车行实际给的却是用低配车升级改装的,差价竟然在2万元左右。当下已进入汽车年底冲量的季节,车商通过对低配车型自行增配以“增配车”方式销售的现象正愈演愈烈。消费者购车该如何防止低配车“变身”高配版… 详细>>>
目前,我国由于仍没有统一、规范的格式合同,购车合同绝大多数是由经销商单方面制定的,保护的只是经销商自己的权益,消费者一旦没注意合同的内容,往往吃亏的是消费者。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