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措施与责任承担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措施与责任承担】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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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类,具体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理一般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名誉、 阅读全文>>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措施与责任承担
次阅读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