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效梅律师

施效梅

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

法律咨询
  • 施效梅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10-03-29
  • 施效梅
    尽快报警
    2010-03-29
  • 施效梅
    您可以按照协议约定主张属于您的部分财产。至于您放在家的现金,如无相关证据予以佐证,将可能不被法院采信。
    2010-03-29
  • 施效梅
    我国法律仅对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有明确规定,老年人因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故未以无明确的岁数来界定其是否需要监护,而是通过鉴定其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确定其是否需要监护。
    2010-03-29
  • 施效梅
    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故单位在你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开除你显然违法。生育保险是国家给予女职工的一项福利,单位从社保部门领取后拒绝发放亦是违法。建议你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0-03-29
  • 施效梅
    因为涉及金额较大,建议你慎重处理,可网上查询相关合同参考,亦可委托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拟定,以保障你的权益。
    2010-03-29
  • 施效梅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故用人单位至迟在办理完毕所有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应与劳动者结清工资及其他费用。
    2010-03-29
  • 施效梅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2009-10-1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施效梅
  • 执业律所: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9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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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 地  址:
    高新一路2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