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效梅律师

施效梅

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

法律咨询
  • 施效梅
    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变更
    2010-03-30
  • 施效梅
    诉讼中,法院是通过双方的抗辩以及证据来判定是非的,所以,开庭前首先你们要针对他的诉状书写答辩状(可在网上找范本),概述他未完全履行约定的安装义务这一事实及你们未完全付款的理由。其次,要准备证据材料,包括双方在安装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现场照片,物品损失情况、证人证言等等
    2010-03-30
  • 施效梅
    我国婚姻法禁止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结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所谓旁系血亲,是指除直系血亲以外,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间、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的血亲。 您所述的情况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2010-03-30
  • 施效梅
    虽然贷款是从男方工资扣除,但仍然属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因此如果该房屋仅有使用权则你们双方都具有使用权,如果该房屋能办理房产证,则你们都具有所有权。
    2010-03-30
  • 施效梅
    最好进行注销,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服务费等
    2010-03-30
  • 施效梅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裁判离婚。   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必须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离婚协议书;(四)结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裁判离婚方式。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10-03-30
  • 施效梅
    你所说的70年是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这个期限是在开发商的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诸如续期时是否该收费、怎么收费、收多少费等问题目前尚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将在今后的法律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2010-03-29
  • 施效梅
    你可以和你的配偶通过离婚协议确定孩子抚养问题,如果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则向你配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010-03-2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施效梅
  • 执业律所: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9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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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 地  址:
    高新一路2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