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栋衡律师

彭栋衡

律师
服务地区:贵州-贵阳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损害赔偿

律师简介

彭栋衡,贵州跃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事专业律师13年,具有丰富诉讼经验。被贵阳市律协评为“贵阳市优秀律师”。担任普定明达水泥有限公司、普定明成混凝土有限公司、麻江明达水泥有限公司、榕江明达水泥有限公司、安顺城投丰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贵州鑫荣砼业有限公司、贵州天龙建材有限公司、镇宁恒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瓮安凯和建材有限公司、贵州家乐福商贸有限公司、贵州腾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贵州大通路桥有限公司、锦屏凯宁金矿、黔中酒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律顾问。特别是征对商品混凝土等建材企业事务,具有丰富诉讼经验,为企业化解诉讼风险,得到相关企业一致好评。本人办理大量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及省高院案件,特别是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经济及刑事案件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与处理办法。特长风险代理,最大降低诉讼人诉讼风险,与委托人同舟共济,实现诉讼成果最大化。本人所在的贵州跃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贵阳市老品牌律师事务所,被贵州省司法厅评为“诚信律师事务所”、被贵阳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在金融事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等领域具有突出地位。业务特长:公司法律顾问、民事诉讼、商砼事务、重大刑事案件、风险代理等个人格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成功案例:刑事:1、贵州省最大拐卖妇女案,涉案数63起,被告人31人,涉案被害人200余人,属公安部督办案件。彭栋衡律师代理被告人栗某,认为证据不足,应疑罪从无。经律师至山西多处取证,证明栗某有不在场证据,贵阳中院庭审后,市检察院撤回对栗某起诉,栗某最终被无罪释放。2、林文彪贩卖毒品案,冰毒154克、K粉1988.5克、咖啡因379.5克,彭栋衡律师代理其中同案犯张某,以从犯理由辩护,张某被判5年有期徒刑。3、宋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检察院起诉其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400余万元。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其无期徒刑。彭栋衡律师代理二审上诉,认为检察院金额计算错误,且本案系单位犯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经省高院发回重审,最终市中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认定其为单位犯罪,改判宋某有期徒刑13年。民事:1、贵阳A物资公司诉贵州B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贵阳A物资公司以贵州B建筑公司下属项目部签字认可债务,但其无主体资质要求贵州B建筑公司承担责任。法院一审认定贵州B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彭律师接受贵州B建筑公司委托上诉代理后,发现印章不符,以贵阳A物资公司与B建筑公司项目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签字行为无效为由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最终认可,驳回贵阳A物资公司诉讼。2、重庆A运输公司诉曾某公路货运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800余万。彭律师接受曾某委托后,以发包方涉及诈骗,应先刑后民为由向法院提出中止诉讼,市中院予以采纳。(现本案仍在中止中)

查看完整简介
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彭栋衡
执业地区:贵州-贵阳
执业律所:贵州跃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
执业证号:15201*********987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损害赔偿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信息
0人
客户好评
2人
客户采纳
一小时内
响应时间
律师解答记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