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法律服务品牌
今日咨询 7,145个
在线律师 5,932人
快速响应,平均3分钟
选择地区
湖南
  • 北京
  • 上海
  • 重庆
  • 天津
  • 广东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门
  • 台湾
    选择专长
    请选择
    • 婚姻家庭
    • 继承
    • 劳动纠纷
    • 交通事故
    • 合同纠纷
    • 刑事案件
    • 行政纠纷
    • 房产纠纷
    • 征地拆迁
    • 建筑工程
    • 债权债务
    • 公司企业
    • 医疗纠纷
    • 损害赔偿
    • 环境保护
    • 人格尊严
    • 知识产权
    • 保险纠纷
    • 证券投资
    • 互联网纠纷
    • 涉外纠纷
    • 其他
    全部
    查找在线律师
    最新在线咨询
    查看更多
    男方使女方怀孕了 打胎的话 费用是否可以让男方赔偿
    可以获得赔偿。虽然关于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依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
    张家界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其他家事纠纷 2小时前 ·湖南衡阳 已帮助
    你好!我老公今年上班两个月了,工地还没发工资这属于违法行为吗?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不支付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另外,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可能会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衡阳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讨薪 2小时前 ·湖南衡阳 已帮助
    木匠在我家做事摔伤了怎么办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永州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工伤索赔 2小时前 ·湖南常德 已帮助
    你好,我想问下今年没发一次工资违法吗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去举报,但不发工资即使不举报自己也是违法的。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郴州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劳动合同纠纷 3小时前 ·湖南衡阳 已帮助
    我想购买化拨地,后期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衡阳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土地纠纷 3小时前 ·湖南衡阳 已帮助
    猫被人抱走且不还可以立案吗
    你好,可以报警的
    张家界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债务追讨 3小时前 ·湖南长沙 已帮助
    小区规划图里的红线图的红线是起什么作用的
    民法典对小区红线的规定: 1、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 2、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 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不属于业主共有的,不得侵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长沙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业主维权 3小时前 ·湖南永州 已帮助
    在拼多多上买了二手手机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常德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消费者维权 3小时前 ·湖南邵阳 已帮助
    7岁小孩骑自行车撞到了一个女成年人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赔偿事宜可协商解决,具体情况请来详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零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中,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上述机构和人员实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评价考核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使用未成年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湘潭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 3小时前 ·湖南株洲 已帮助
    我想把恋爱记的全退款了
    男女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分手后不一定要返还,不返还不一定违法: 1、如果是赠与,赠与成立后是不用返还,不返还不违法。 2、如果是彩礼性质的附条件赠与,应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怀化法律问答顾问已解答
    #消费者维权 3小时前 ·湖南长沙 已帮助
    律师解答动态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17分钟前
    向出租方报告,转交相关手续
    邢台法律问答顾问
    邢台法律问答顾问
    46分钟前
    一、侵犯隐私怎么处理 1、属于民事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首先可以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删除等,或者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 侵犯隐私权有以下行为: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广元法律问答顾问
    广元法律问答顾问
    50分钟前
    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泉州法律问答顾问
    泉州法律问答顾问
    54分钟前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醉驾影响孩子,对孩子以后的政审有影响。醉酒驾车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会影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参军、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考取军校、事业单位招聘、银行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录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南阳法律问答顾问
    南阳法律问答顾问
    1小时前
    由饲养者承担侵权责任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
    1小时前
    法律分析:民间借货的利率能够恰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详细把握,但最高不得超越银行同类告贷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极限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维护。因而,民间告贷时约好利息不仅受法律维护,而且对利率的约好还能够高于银行同类的告贷利率,最高可到达银行利率的四倍。 二、什么是高利贷关于什么是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念。第一种观念以为:假贷的利率只需超越或许变相超越国家规则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有的学者以为假贷利率能够恰当高于国家银行告贷利率,但不能超越法律规则的最高极限,不然即构成高利贷。第二种观念以为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边界,但这个边界不能简略地以银行的告贷利率为参数,而应依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拟定民间假贷辅导利率,超越辅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