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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适房共有产权

      目前“经适房拟由政府与个人共享产权”正是该建议稿中被关注的热点。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申卫星介绍说,产权共有模式在淮安、甘肃、吉林等地已经有所试点,理论上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又使被保障对象共享发展成果,打击了投机,还可以让政府回收一些资金,属于切实可行的方式。即便“共有产权”最后入法,也不会涉及既往,现在只是讨论的过程。

      经适房共有产权计算

      “共有产权”首先对经适房价格没有影响,目前的经适房房价已经是建安费用。“共有产权”的模式下,如果被保障对象买了这个房子,那他的比例就是“建安费用/(建安费用+土地出让金)”,通过这种方式来共享产权。

      将来房地产价格上涨,你就只能获得建安费用比例的利润,而土地费用比例的获利由政府拿走了。这样,经济适用房的投资意义就不大了。

      在这个背景下,放宽经济适用房的受益面就没有这个问题。当然“共有产权”后,政府不会到你家去住,也不会替你缴纳费用,只是一个按比例将来分配利润的问题。

      不过,申卫星特地希望借媒体澄清一点,即目前这份稿子还只是专家建议,其中的内容尚需经过很多讨论、修改才能成型。

      经适房共有产权如何与物权法协调

      对于“共有”的责任,物权法102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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