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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有关华侨的规定

      华侨,亦被称作“海外华侨”,华侨属于尚未加入外籍的中国公民,但长期居于国外;包括已取得居住国永久居民身份者,称之为“华侨”,仍保留本国公民身份,仍然受到本国法律保护。华侨不包括因公在外工作者等其它职业的人,留学生,对外援建工作人员。

      【华侨、归侨是指哪些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为了适应工作中的需要,国务院侨办等有关部门对上述概念做出了具体解释:

      一、华侨是指旅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旅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三、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一)“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二)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四、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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