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公司经营文章 > 破产清算文章> 个人宣布破产的情形有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个人宣布破产的情形有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来源 :法律快车整合

2020-11-04

导读: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个人宣布破产的情形有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宣布破产是企业为了清偿债权人的债务,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一种法律手段,破产的主体是企业,个人是不具备宣布破产的法律要件的,那么个人宣布破产的情形有没有呢?小编为了大家能够更好地了解关于破产的相关知识将有关的法律做了整理。

一、个人可以宣布破产吗

目前个人是不可以走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企业,而不适用个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三、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当然,如在破产宣告前,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或者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或和解被废止

1、债务人请求和解不成立。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做出破产宣告前,债务人请求和解的,如果法院驳回债务人的和解申请、债务人请求撤回和解、债务人经与债权人会议协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裁定不认可和解协议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2、和解依法废止。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的,如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或是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的申请废止和解,或者依职权废止和解,宣布债务人破产。

(三)重整程序终止

1、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或者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或者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4、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综上所述,法律对于破产宣告做了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企业才能进行破产宣告,个人宣布破产的情形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企业在符合破产宣告的法律要件的时候宣告破产,并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破产最大限度的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破产宣告是一种法律关系的解除需要专业法律人士参与,以保障程序的合法性。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宿迁律师。

阅读200
点赞300
关键词: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快速咨询
律师入驻
立即咨询律师(北京)

有问题?马上问律师,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解答,7,712位在线律师

优选法律百科文章

精选法律知识

  •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怎么走

    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怎么走?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是什么?法律快车法律视频频道为您讲解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怎么走、公司资产收购流程是什么等相关问题,并提供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详细>>

    律师13819次观看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快车法律语音问答频道专业律师为您讲解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情形有哪些等问题,您也可以在线咨询律师相关法律问题。 详细>>

    律师8020次收听

  •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可以得到应得的补偿,补偿范围如下: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详细>>

    律师7181次阅读

  • 央企政策性破产清算案件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大型央企,由于盲目承债兼并纺织企业,负债严重,资不抵债。下属详细>>

    蔡静律师破产清算

  • 公司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定

    一、提出整顿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详细>>

    杨谦律师破产清算

2020

11/04

分享

顶部

有法律问题?马上问律师

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解答

7,712位在线律师

立即咨询
北京百科律师推荐
法律百科热门热词
党内警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
无牌无证电动
《中华人民共
身份证丢失怎
网络暴力的危
全国人民代表
超车事故都是
全国人民代表
5座汽车超载
最新法律咨询
刘伟律师 有人加我微信人身攻击了能找到他是谁吗

昨天20:46北京-北京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有人写横幅贴在车上,只有姓,没有具体名字,咋办啊

昨天19:08北京-北京

曹阳律师 被一辆右转车辆撞到,当时肇事方说私了带我去了附近的医院做检查。 我的牙齿在这次的事故中被撞坏

昨天18:50北京-北京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该市住建局是适格的房屋征收决主体吗? 房屋补偿价格的确定程序合法吗? 该市住建局有强制执行权吗?

昨天18:17北京-北京拆迁

保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邻居在我们公共平房屋顶种菜,搭屋棚,影响我的的安全怎么办

34分钟前北京-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