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百科 > 涉外专长文章 > 海事海商文章> 海运提单的性质是怎样的?

海运提单的性质是怎样的?

来源 :法律快车整合

2020-11-04

导读:1、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2、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3、货权凭证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海运提单的性质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运输方式主要是海洋运输。卖方找好船公司后,会和其签署运输合同,并移交货物。这个时候,船公司签发提单给收货人。提单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凭证,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那么,海运提单的性质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海运提单的性质是怎样的?

1、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二、海运提单的流动性如何?

海运提单作为货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但提单的流通性小于汇票的流通性。其主要表现为,提单的受让人不像汇票的正当持票人那样享有优于前手背书人的权利。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用欺诈手段取得一份可转让的提单,并把它背书转让给一个善意的、支付了价金的受让人,则该受让人不能因此而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不能以此对抗真正的所有人。相反,如果在汇票流通过程中发生这种情况,则汇票的善意受让人的权利仍将受到保障,他仍有权享受汇票上的一切权利。

三、海运提单的基本分类是什么?

1、记名提单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2、不记名提单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者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综上所述,提单是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凭证,其代表了船公司收到货物,是一种收货凭证。同时,提单也是物权的凭证,持有提单的一方可以到仓库提货。这些就是海运提单的性质。在提单上面,会写清货物具体情况,船公司信息、提货人信息等,分类上面有记名和不记名提单。

阅读200
点赞300
关键词:
涉外专长
海事海商
快速咨询
律师入驻
立即咨询律师(北京)

有问题?马上问律师,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解答,25,912位在线律师

优选法律百科文章

精选法律知识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法律快车法律视频频道为您讲解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等相关问题,并提供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详细>>

    律师10354次观看

  •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详细>>

    王建华律师海事海商

  • 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当事人对赔偿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承运人赔偿的数额应当依照铁路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如果依照铁路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详细>>

    律师5868次阅读

  • 货代公司未交付提单赔偿责任

    关键词:货代公司拒绝交付提单造成托运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案情简介:2013年3月,恒昌公司委托物流公司就涉案出口至越南的价值41400.77美元的涤纶针织面详细>>

    徐汇文律师海事海商

  • 提单不是海运合同的唯一证明

    我们知道,因合同产生的法律纠纷,无论具体案情如何,都离不开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合同相对性原则。也就是说,合同缔约人只对其他合同缔约人承担约定的合同义务,而无需对详细>>

    杨韧律师海事海商

2020

11/04

分享

顶部

有法律问题?马上问律师

3分钟快速获得律师解答

25,912位在线律师

立即咨询
北京百科律师推荐
法律百科热门热词
党内警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
无牌无证电动
《中华人民共
身份证丢失怎
网络暴力的危
全国人民代表
超车事故都是
全国人民代表
5座汽车超载
最新法律咨询
保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您好我2010年在北京有一次信访记录,现在出行查身份证特别受影响

1小时前 北京-北京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陕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是什么

1小时前 北京-北京

韩翔律师 在一起同居了两年,我们当地要求订婚的时候彩礼全部付清,但是在订婚之后发现男方出轨,彩礼还需要退回吗

1小时前 北京-北京

韩翔律师 债务纠纷问题,朋友欠款20000元,拖欠一直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现在想起诉他

1小时前 北京-北京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说培训后调整为B岗,但是劳动合同入职就签了,hr说只要公司主体和薪资不变就好,是吗?

10分钟前北京-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