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律师服务记录
个人找公司代缴社保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个人有用人单位的,由该单位来代扣代缴;没有用人单位的,由个人依法自行去缴纳,只能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能以挂靠的方式来代缴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浦口区律师-连云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7.jpg)
连云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7-21 06:34
房屋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房地产纠纷。不同的房地产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具体表现为: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可以向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和质监部门举报。
因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单位住房分配不合理发生的纠纷,由单位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浦口区律师-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32.jpg)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7-15 11:52
法律分析:可以。先要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就可以投靠落户。房产证加名可分为两种情况:有房无贷、有房有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浦口区律师-扬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http://pic2.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40.jpg)
扬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7-14 07:17
- 浦口区律师案例
- 浦口区律师文集
-
王某宇走私普通货物案卷
候审,2022年12月19日被南京市人民人浏览
-
袁某故意杀人案卷
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人浏览
-
王某某出卖濒危野生动物案卷
3月30日被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取保候审人浏览
-
张某利环境污染案
地江苏省南京市某某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人浏览
-
购买的房屋没有及时办过户,忽然要被法院拍卖怎么办?
公告,该房屋被法院查封,并将进入拍卖程序人浏览
-
刑事案件中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18条的人浏览
-
一分钟帮你判断案件能不能争取缓刑
也不同。比如对于一些因恋爱、婚姻、家庭、人浏览
-
房产过户期限是多少年
凭证后申请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人浏览
- 浦口区律师咨询
- 浦口区律师问答
-
你好,浦口监狱7监区探监时间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已解答>3个回答
-
浦口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
朱正洪律师已解答>3个回答
-
南京浦口劳动仲裁地址在哪里
平台特邀律师已解答>1个回答
-
父母去南京浦口监狱探视孩子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能进去
沈阳中盾律所律师已解答>4个回答
-
请问南京市浦口区山水云房空置房物业费应该收多少?
陈玲律师已解答>3个回答
-
浦口区拆迁遗产继承纠纷
朱正洪律师已解答>10个回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