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波律师

汪小波

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襄阳

擅长: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
  • 汪小波
    1、怀孕期间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院不能受理,现法院已受理,在你提出后,法院依法应当驳回原告起诉; 2、因存在家庭暴力,可以要求赔偿,赔偿多少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根据具体情节和损害结果确定。打胎费系家庭暴力引起,可以向法院主张对方赔偿。 3、彩礼属你婚前受赠,可以索要; 4、生育是夫妻双方的权利,你单方面打掉小孩存在不妥,但此行为不能成为男方要求你赔偿的根据。
    2010-08-23
  • 汪小波
    因工会自已的改建、扩建需要而提前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应该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如果工会有政策方针,租户无条件配合”的规定,不能成为工会任意解除合同的理由。 如果工会提前解除合同,应该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包括装修损失和可得利益,因此工会仅按评估结果赔偿不妥。另,如果对工会单方面委托作出的评估结果不服,可委托重新评估。 上述问题,如无法达成调解,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经济赔偿。
    2010-08-23
  • 汪小波
    在社保部门网站上可以查询。
    2010-08-23
  • 汪小波
    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王某是否应向赔偿责任,以及应该负多大责任。因为你挪到农用车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同时你自己有一定的过错,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减轻对方的责任。
    2010-08-23
  • 汪小波
    车库与住宅在功能上具有不可分性,如果人为分开,必然减损其使用价值;再者,房产证将两者表述在一起。综合上述两个原因,离婚协议书的表述的正确理解应是住房和车库归女方所有,此种解释合乎双方真实意思表述。 我认为,你胜诉可能性较大,如果你能够找到其他证据,比如离婚谈判时见证人的证词等证据,以加强车库归女方这种说法的可信度,为胜诉增加法码,这样的话效果会更好!
    2010-08-19
  • 汪小波
    等六个月再起诉,计算起始时间是判决生效时间(签收判决书第二日起第16日开始计算)。
    2010-08-19
  • 汪小波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根据上述文书规定的分割方式将房产办在一人名下。
    2010-08-18
  • 汪小波
    先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0-08-18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汪小波
  • 执业律所: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206*********72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北-襄阳
  • 地  址:
    春园路15号火炬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