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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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说!误诊是肯定的,但不能认为就是医院过错。因为,诊断疾病是要有个过程的。关键的问题是,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应该的注意义务。如果是医务人员的疏忽造成的误诊,就是过错。相反,如果是病情复杂,一时难以明确诊断,医务人员尽到了责任,误诊也是合理的。 如果起诉,不要追究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而要追究医疗过错责任。这是诉讼技巧上的问题。 为防止两家医院推卸责任,建议你将两家医院一起告。 你的案子不是能通过这样简单的介绍就可以作出明确的判断。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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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专业性很强的事情,但觉得不难搞清楚。生物瓣膜用抗凝剂的理由是什么搞明白就行,如果是必须的,那医院就有过错。 不要追究医院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他的医疗过错责任!这是诉讼技巧问题。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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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与医疗不是一回事。建议你不要去搞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协议明确的效果没有达到,你就告他违约。也就是案由问题。最好不要涉及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这是我的建议。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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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明确死因!这是必须的第一步。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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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不知道怎么回事,所以不适用诉讼时效一年、两年的问题,也就是说可以起诉。 医疗侵权的举证不是你去完成的,你只要证明就诊的事实,证明损害的事实就够了。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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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也太轻松了。错误要是那么容易明确,医院会主动跟你协商赔偿事宜的。如果是这样,你就请个律师看看能赔多少吧,这里不好明确赔偿数额。 我想,医院不会轻易就范的,不会认错的。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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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骨第十节是哪个部位呢?这不是医学上的名词。估计上腹部手术麻醉与这个部位关系不大。 不过,手术前已经发现肿瘤,医院应该明确肿瘤的性质(良性还是恶性)。因为,病人如果同时患有恶性肿瘤,胆肠吻合手术应该暂缓。医院有问题。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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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孩子的先心病到底是怎样的情况。如果严重,而且在超声形态学上并不难作出诊断,医院是存在一定问题的。至于医疗事故还是侵权,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专业问题,你问题也提的很好!建议你一定不要搞医疗事故,应该以医疗过错侵权为由诉讼,这样就可以由医院申请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了。201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