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高顺律师

许高顺

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擅长:

法律咨询
  • 许高顺
    1、如果要到其它医院去门诊复查,最好到原住院医院开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未获医务部门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赔偿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它疾病的,其费用也不予赔偿”,这种转院证明可以是医生的书面医嘱,也可以以证明的形式出现,都需要说明转院的理由和建议转院的对象。 2.误工费依法完全可以主张。 3、护理费需要医院的医嘱或专业的的鉴定机构予以书面的意见。 4.伤残鉴定肯定是需要做的。你的很多费用需要依据此鉴定结论。
    2009-03-16
  • 许高顺
    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后,可直接向法院提诉讼。如果你没有什么伤害,那么相应的赔偿项目也不会存在,交警可以组织你们双方调解,但在于双方的自愿。
    2009-03-16
  • 许高顺
    一般来说,登记车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2009-03-16
  • 许高顺
    协警人员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可能就是国家赔偿责任。
    2008-12-10
  • 许高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2.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商品房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008-12-01
  • 许高顺
    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和现实意义上的事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需要就双方不存在借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对你不利的后果。
    2008-12-01
  • 许高顺
    你好!针对你这样的情况:诉讼途径对你们这边已没有多少好处,诉讼时效已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时期,法院可能不会受理。不过,你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比如报纸.电台等媒体
    2008-12-0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许高顺
  • 执业律所: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4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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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10号泰格大厦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