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高顺律师

许高顺

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擅长:

法律咨询
  • 许高顺
    就你所述情况,该妇女的相关损失可以由你通过保险来得到赔付,至于其一直赖着不出院,可以通过医院的病历以及用药可以得到相应的反应,到法院其这些要求是得不到支持的,现在你可以静观其变,待其起诉至法院,你以及保险公司再来应诉即可。
    2009-05-14
  • 许高顺
    鉴于你的案子涉及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介入。首先是房屋的问题,一般来说,婚后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是视具体情况来争取。
    2009-05-14
  • 许高顺
    婚前陪嫁的物品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姻登记后所购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予平均分割;房产还贷部分如有证据证明系婚后还款,你可以要求分割此部分,并要求分割房屋增值的部分;分居期间的双方工资是共同财产,你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调查或委托律师进入诉讼并请求法院调查。
    2009-05-14
  • 许高顺
    你有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009-05-14
  • 许高顺
    无效婚姻::(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对照一下,你们的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男方想离婚,只需就双方没有夫妻感情即可,同时男方也不用提供相关的证据。婚姻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情形: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男方不具有,不用承担什么损失。
    2009-05-14
  • 许高顺
    对你祖父的相关遗产,你具有代位继承权,可以参与遗产的分割。
    2009-05-14
  • 许高顺
    视具体情况而定,刑事犯罪很多时候需要由细节来决定。
    2009-05-14
  • 许高顺
    首先,关于拆迁达成协议后,就安置的标准等问题有纠纷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你现在面临的是诉讼时效问题,法律规定的时效为两年,如果你没有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建议不要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你可以通过行政途径来尝试,如信访等。
    2009-05-14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许高顺
  • 执业律所: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401*********79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10号泰格大厦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