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律师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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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李颖
    你可以在法庭上表达这种态度。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看对方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第一次未判离,对方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判离可能性大大增高。 如第一次未判离,对你来说,是争取了六个月的时间,建议在这段时间努力修复夫妻感情。否则一方要离,总是能如愿的。
    2011-01-10
  • 李颖
    酒精依赖症也是一种病。建议在他心情好时好好沟通,了解他是不是压力比较大,给他关心,让他愿意去医院或者酒瘾治疗机构治疗。 因什么原因不想离婚?你也可以选择分居。不和他在一起生活,但不离婚。 打你及时报警。受伤的保存医院诊疗记录,必要时向鉴定机构申请验伤。
    2011-01-10
  • 李颖
    已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否构成重婚, 要看两人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 现在就可以报警,让第三者搬走。
    2011-01-10
  • 李颖
    在94年2月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均已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到年龄,无禁止结婚的疾病和亲属关系),是事实婚姻。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手续。 不办离婚就结婚的话,构成重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2011-01-10
  • 李颖
    1. 不同意的话,就等待男方起诉吧。在庭上证明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且坚决表示不离婚的态度。但如第一次未判离,男方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判离可能性大大增加。 2. 家电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可照顾女方和儿童。 3. 孩子不满二周岁,一般随母亲。男方应支付抚养费,数额为其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4. 如果你离婚时没有住房,属于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男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2011-01-09
  • 李颖
    继承的是股权,和企业法人是谁没有直接关系。 关键是企业的股东是谁。 死者在私企中的股份,一般情况下应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其妻,另一半由其妻、子女和父母(如在世)共同继承。 如是现在去世的,建议按法律程序办理继承。儿子未成年,由其母亲作为监护人代管。 如是五年前去世,儿子现在成年的,如果遗产没有开始继承,现在可起诉要求继承。如果企业股东名字已变,要看具体情况。 如有需要,欢迎与我电话联系。
    2011-01-09
  • 李颖
    如果过户了,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单位开证明也没什么用。
    2011-01-09
  • 李颖
    1. 房子是公公的,离婚时不能分割。 2. 因女方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因此,女方有一定主动权。如果你离婚心切,且一定要孩子,也可以做出一定的让步。由你父亲赠与给你后,分给女方。但分一半8间过多。 3. 实际操作中,也可以先在离婚协议中这么写,离婚后将房子交给女方使用。在其要求时再办理过户。 如有疑问,欢迎给我来电话进一步咨询。
    2011-01-0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颖
  • 执业律所:北京百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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