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珍律师

甄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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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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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甄珍
    您好: 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 、40 、41 、42条之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内你没有第39条情形,单位是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的; 2、根据你的陈述,单位想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你也很难,因为一般单位都没有录用条件,即使有录用条件,也没有相应考核,所以,根据律师多年劳动仲裁经验,公司应该很难找到合法理由辞退你,
    2010-07-28
  • 甄珍
    您好: 根据您的陈述,不是十分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简单答复如下: 1、你们之间存在什么劳动性质的劳动纠纷?在没有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该职工又与你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他不用上班吗? 2、你现在想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单位即时解除、协商解除、待通知解除等十几种情形,希望你陈述清楚,以便律师回答; 3、根据律师年多年劳动仲裁经验,一般单位想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困难重重,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行以后,单位决策须谨慎!
    2010-07-28
  • 甄珍
    您好: 根据您的陈述,无法具体回答,简单答复如下:  1、犯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盗窃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3、犯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犯盗窃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盗窃未遂,可以比照上述处罚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0-07-28
  • 甄珍
    您好: 根据您的陈述,无法具体回答,你们企业属于什么情况?你本身又属于什么情况?希望能详细叙述整个事件,以便律师回答,粗略的回答帮不了您,也显示不出专业律师的素养!
    2010-07-28
  • 甄珍
    您好: 根据您的陈述,无法详细回答,粗略的回答不能帮助您,希望详细描述整个事情,以便专业律师答疑!
    2010-07-28
  • 甄珍
    您好: 1、如果是生效的判决,那么只能执行,如果觉得判决有违法之处可在执行判决同时通过合法途径申诉; 2、离婚判决会依据很多事实与法律,不能简单用抚养与财产分割画等号;
    2010-07-28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甄珍
  • 执业律所:北京除尘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0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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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密云县阳关大厦8层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