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斌律师

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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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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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斌
    老人房产份额的确定依房产中心的产权登记为准。 未立合法有效遗嘱,原则上由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 你上文提供的信息对于你想得到的答案没有任何意义。
    2010-02-21
  • 朱斌
    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确定承租人。 租赁关系变更后,原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首先考虑的继续承租人的人选是“同住同户者”,“同住不同户者”不能享有承租权;其次考虑原承租人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再次,如果具备条件的是多人,先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则由出租人在他们之中指定。
    2010-02-21
  • 朱斌
    一般只要你们自己达成协议,找村委会帮忙出个证明,当地派出所就给你们办分户了。如果不行,那只有通过诉讼拿到法院判决书才能办理分户。
    2010-02-20
  • 朱斌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与男方在夫妻共有财产中应占有的份额一并作为男方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无特别情况,则所有的继承人等份继承!
    2010-02-20
  • 朱斌
    一切尽有可能!赠与行为即使已成事实,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撤销的。民事纠纷不是与非门,没有是或不是。
    2010-02-20
  • 朱斌
    如果无法证明房产中心未尽应有的审慎义务,如果无法证明抵押行为属于你姑姑与抵押权人恶意串通,那么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想不出钱就解除抵押冻结是绝对不可能的!建议找一位律师代理你处理此事,打官司只是律师业务技能的一小部分,此事最好的方法是和抵押权人协商解决。 上海的律师总体来说业务水平相对高些,当地的律师可能在当地人脉广些,你根据你自己的需求以及和你父母沟通方便的角度通盘考虑。
    2010-02-20
  • 朱斌
    你把户口迁出来不就可以了吗?
    2010-02-20
  • 朱斌
    银行汇款凭条可以证明你汇给过他一笔与保险费金额吻合的款项。至于最终你的说法能不能被法庭采纳,那就要看你如何说服法官了。建议你尽快请一位律师,帮你去找有关人员去交涉此事,避免最后对你不利的判决。 职务侵占罪起刑点两万,所以如果这笔款项金额不超过两万,一般情况下公安局是不会立案的,犯罪嫌疑人也无从谈起。
    2010-02-20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朱斌
  • 执业律所: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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