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琳琳律师

宋琳琳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综合,债权债务

法律咨询
  • 宋琳琳
    您好,不可以,需带齐以下材料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希望能帮到您。
    2020-01-13
  • 宋琳琳
    您好,具体的情况还需要依据您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若是您急辞很有可能拿不到当月的工资。
    2020-01-13
  • 宋琳琳
    您好,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您家此种情况下,公公先于奶奶过世,则由您老公代位继承公公所应继承的奶奶的遗产份额,奶奶一直与您老公住在一起且由您老公与婆婆赡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若其他同一顺位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遗产,那该房屋则由您老公继承。希望能帮到您。
    2020-01-13
  • 宋琳琳
    您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父母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子女的姓名,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子女原用的姓名;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单方面改变子女的姓名是不当的,如果生父或生母提出异议,另一方应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希望能帮到您。
    2020-01-13
  • 宋琳琳
    您好,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希望能帮到您。
    2020-01-09
  • 宋琳琳
    您好,诉讼离婚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对委托的律师没有地域的规定与要求,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2020-01-0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宋琳琳
  • 执业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87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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