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
您好,建议您电话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其具体需求。依据不同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婚姻登记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登记证件照。希望能帮到您。2020-01-13
-
您好,首先,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希望能帮到您。 您可以带着相关的材料来所里详细咨询。2020-01-13
-
您好,可以的,可以由律师接受您的委托带着法院出具的《补充材料通知书》到公安机关调取身份信息,希望能帮到您。2020-01-13
-
您好,建议您咨询相关的户政部门。2020-01-13
-
您好,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建议您事先电话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将材料准备齐全,2020-01-13
-
您好,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希望能帮到您。2020-01-13
-
您好,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希望能帮到您。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