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星驰律师

杜星驰

律师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擅长:

法律咨询
  • 杜星驰
    你都想离职了,建议你就不要签了!要是因为这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补偿!
    2015-05-30
  • 杜星驰
    首先,对于同一债务人的财产优先进行诉讼保全或执行保全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是一定的。所以象你说的这种情况,你不尽快诉讼并进行诉讼保全(但需要提供等额的担保)或尽快进入执行程序并及时申请轮候查封的话,想通过执行以上财产受偿是很困难的!
    2015-05-30
  • 杜星驰
    鉴于此案涉及侵权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且涉及混合过错认定,案情较为复杂,所以建议你马上聘请律师应诉,并通过律师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共同应对。以便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015-05-30
  • 杜星驰
    根据《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的规定,你所说的部分应当属于该栋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
    2015-05-19
  • 杜星驰
    建议你先到你父亲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你父亲的死亡证明;然后再到判房子的法院调取2006年的判决书,并请求法院给你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2015-05-14
  • 杜星驰
    根据大连现行的《关于调整住宅电梯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的规定“四、住宅电梯收费标准本着补偿运行成本,综合考虑业主(物业买受人)和使用人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 (一)住宅电梯按家庭人数收费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住宅电梯按建筑面积收费的: 自2014年1月1日起,新建住宅的电梯收费标准可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0.30元的范围内,由业主(物业买受人)、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议定,并在购房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中标明。 2014年1月1日前已投入使用或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管理规约)的,原则上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对收费标准未达到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30元且确需调整收费标准的,可根据物业(电梯)服务企业实际电梯运行成本,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0.30元的范围内,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就电梯费问题达成过一致的书面协议,应该按协议执行!
    2015-05-14
  • 杜星驰
    如果沙发价值不大,你又不想花过多经历或成本追究,则建议你持购货发票及货物照片等以保全的证据去当地消协投诉,后及时将该沙发移出生活区!如果沙发价值较大,或你已一定要追究责任,则建议你收集以上证据,及时聘请律师对销售单位或生产厂家起诉,如果他们涉嫌欺诈销售,则你还有可能获得双倍货款的赔偿!自己拿主意吧!
    2015-05-14
  • 杜星驰
    你所说的这些费用的交付,都与房屋的交付没有关系!开发商如果以此为由拒绝交房,你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另外,根据《关于取消降低放开部分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 》装修保证金是不能收取的。至于其他各项费用,收费人应当向你出具你已经书面同意交付的法律文件(如物业合同、停车管理协议等)以及相应的收费或从业许可证(如停车管理等),否则,你有权拒绝交付!
    2015-05-14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杜星驰
  • 执业律所: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2102*********52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辽宁-大连
  •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8号天通金融大厦16层